近日,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发布了IEC 62368-1:2023标准的第四版,在电池的电子线路保护、潜在引燃源以及防火等方面均做了较多要求。结合电池产品适用的条款,新版和旧版标准内容进行了以下对比。
一、新版新增章节及内容
4.8.1 装有纽扣电池的设备
增加以下一种不适用于本章节要求的设备:由于纽扣电池位于设备内,儿童不太可能将其取出。在这种情况下,4.8.2指示性安全防护仍然适用。
M.1 包含电池及其保护电路的设备
增加以下一种适用于附录M的范围的情形:电池可以从本标准范围内的设备中取出,并使用外部电池充电器为其充电的情形。
M.2.1 电池及其电芯应符合电池的相关IEC标准
增加:对于用于驻立式设备的子系统供电应用的电池,标准IEC 62133-2可替代标准IEC 62619。
M.3.3 设备内电池的保护电路
增加测试判定条款:充电电流和充电电压应符合M.4.2的规定。
二、新版修改章节及内容
3.3.17.4 最高规定充电温度
明确监控电芯最高充电温度的位置在电芯表面。
3.3.17.5 最低规定充电温度
明确监控电芯最低充电温度的位置在电芯表面。
3.3.17.8 二次(可充电)锂电池
定义中删除了“电池有一个外壳和一个终端装置,可能有电子控制器件,可以使用的”的描述;以及举例中把“可充电锂锰电池”修改为“可充电锂金属或合金电池”。
4.8.3 带有纽扣电池舱、门或盖的设备应设计成减少儿童取出纽扣电池的可能性
对原有的结构要求描述更详细,并增加以下几种结构:
- 如果需要使用工具(如螺丝刀或硬币)打开或取出纽扣电池舱、门或盖,则可以使用以下任何一种结构:
● 如果使用一个或多个螺钉或类似的紧固件来固定隔舱、门或盖,则需要至少旋转两次螺钉或紧固件才能打开或取出纽扣电池隔舱、门或盖。螺钉或紧固件应固定在纽扣电池舱、门、盖或设备上; ● 对于需要旋转才能打开的盖子,需要0.5 Nm的最小扭矩才能解锁盖子并开始旋转。拆卸盖子最少需要旋转90°;
● 对于由一个或多个闩锁固定的盖子,释放闩锁所需的最小扭矩为0.5 Nm。
- 如果不需要工具来拆卸纽扣电池舱门或盖板,则应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手动打开:
● 使用至少两种不同且相互依赖的动作;
● 需要使用多个手指去解锁两个机械装置,且手指需要同时移动。
4.10.4 电池及其保护电路
将旧版7.6的语句移到新版4.10.4,如下:电池及其保护电路应符合附录M。
6.2.3.2 阻性PIS(潜在引燃源)
二次(可充电)锂电池需被单独考虑,如下:对于“控制火势蔓延”方法,除二次(可充电)锂电池外,PS2电路中的元件和载流部件不被认为是阻性PIS。
M.4.1 含有二次(可充电)锂电池设备的附加安全措施
删除便携式的描述。
新增豁免:内阻大于3Ω的纽扣式二次(可充电)锂电池。
新增要求:符合IEC 62133-2标准的电池和用于驻立式设备的子系统供电应用的电池,除了将电气、电子和软件控制和系统作为保障,还应满足:
- IEC 62619:2022条款8.1(功能安全);或
- 受到附加安全防护的保护。这种附加安全防护应:
● 符合条款G.3;或
● 符合IEC 62133-2:2017附录F;或
● 除电池外壳外,还应符合条款6.4规定的防火外壳;或
● 其他类似的保护措施。
M.4.2 含有二次(可充电)锂电池设备的充电防护
由于二次(可充电)锂电池的化学特性非常活泼,新版标准明确指出充电电压、充电电流和电芯温度应在电芯和电池制造商规定的规格范围里。
如果电芯和电池制造商规定了多个充电温度工作范围,而充电电压和充电电流的值不同,则应检查每个充电工作范围。
此外,如果电池可以从设备中取出并从外部充电,则应使用制造商指定的外部充电器或制造商指定的充电方法(例如,通过USB)进行测试。
M.4.3 含有二次(可充电)锂电池设备的防火外壳
删除电芯或者电芯的组合提供防火外壳的情形。
明确设备内的电芯或电芯的组合符合PS1,则该设备可免除本条款的要求。
新增设备的一部分提供防火外壳的要求。
新增电池本身提供防火外壳的要求。
M.10 防止可合理预见的误使用说明
为避免电池承受极端条件或使用人员的误用,标准更新了对提供指示性安全防护的说法,使要求更明确。
对于可更换电池的设备,旧版只限于一般人员,新版改为所有人员,需要提供指示性安全防护。
三、新版删除章节及内容
6.4.8.3.1 防火外壳和防火挡板的开孔
删除语句:M.4.3中规定了对二次(可充电)锂电池的防火外壳的要求。
M.2.1 电池及其电芯应符合电池相关IEC标准
删除标准:IEC 62133 (all parts)
M.3.2 可充电电池的反向充电
删除描述:当相关的IEC电池标准涵盖此要求时,则认为该测试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