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8日,印尼通信和信息技术部发布第17 / PER / M.KOMINFO / 10/2010号部长令, 关于通信和信息部的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变更的公告,替代第25号/ PER / M.KOMINFO / 07/2008号部长令。通信和信息技术部的新组织架构由原来的邮政和信息技术总局(DG PPI),信息应用总局(DG Aptika),信息和公共传播总局(IKP) 和人力资源研究和发展机构,新成立邮政和信息技术资源和设备总局(DG SDPPI)和信息技术实施总局。
邮政和信息技术资源和设备总局的任务是组织制定和实施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管理以及邮政和信息技术设备标准化方面的政策。
- 制定安排,许可,监测和评估领域的政策,以及使用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的执法,以及邮政和信息技术设备的标准化;
- 在结构,许可,监测和评估领域实施政策,以及使用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的执法,以及邮政和信息技术设备的标准化;
- 制定电信设备标准化监督领域的规范,标准,程序和标准;
- 实施在电信设备标准化监督领域提供技术指导和监督;
- 在安排,许可,监测和评估领域进行评估和报告,以及使用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的执法,以及邮政和信息技术设备的标准化;
SDPPI标签
技术文件要求:
- 带照片的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规格应为工厂原件,非自行安排)
- 测试说明/测试SoP +测试软件(如果通过本地测试申请)
- 电路图/机构图/方块图/BOM清单
- RF和EMC测试报告(如果通过本地测试申请不需要) -
- 用户手册
文件要求:
- 授权信
- 申请文件FR.PM5
- GSMA信(如果产品具有蜂窝功能) -
- 产品信息表(无线电/非无线电申报单)
- 符合性声明表
样品要求:RF样品
1.设备/测试样品数量:1个
2. 无线麦风产品样品数量:2个
3.专门针对蓝牙产品,SDPPI实验室不再接受使用TESTCOM / BT测试软件
4. 照片正面、背面顶部并附有尺寸(长度,宽度)
5. 样品需要贴上标签(标签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型号、品牌和序列号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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